关于富人的征税,真正的问题在于资本利得适用的较低税率。美国国会研究处(CRS)估计,年收入超过100万美元的富人中约有四分之一违反了“巴菲特规则”,他们缴纳的联邦税实际税率等于或低于中等收入美国人的实际税率。除了美国工薪阶层承担的联邦保险捐款法(FICA)税外,这种现象还源于资本利得的联邦税较低。目前,资本利得(包括股息)通常最高联邦税率为15%。这基本上与FICA下适用于美国工薪阶层工资收入第一美元的雇主-雇主要由低税率的资员合并税率相同。
百万富翁的普通收入缴纳更
高的税款。巴菲特本利得(包括股息)组成的百万富翁之一。然而,大多数收入超过100万美元的百万富翁缴纳的税率比巴菲特先生高得多,因为他们赚取的是工资和其他商业利润等普通收入。这些百万富翁通常不会违反巴菲特规则,因为根据他们的普通收入征收的联邦所得税使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的实际税级高于适用于中等收入美国人的税级。根据CRS,主要赚取工资等普通收入(而非低税率的资本利得)的百万富翁缴纳的实际联邦税约为30%。
对百万富翁收入征收全面附加
税的做法过于宽泛。奥巴马先生鼓吹拟议的5.6%附加税是在执行“巴菲特规则”,但这项全 电话号码数据库面附加税的做法过于宽泛。它既适用于像沃伦·巴菲特这样按15%的较低资本利得税率缴纳联邦所得税的百万富翁,也适用于大多数按普通收入缴纳约30%(大约是资本利得税率两倍)的较高联邦所得税的百万富翁。因此,巴菲特先生的观察所提出的真正问题是,对包括股息收入在内的资本利得征收多少税率才算合适。
5)公司税的(未知的)经济影响至关重要。一些巴菲特的批评者认为,他(以及其他人)的实际税率高于 海地名单 实际税率,因为他们的收入首先要缴纳公司所得税。在这些批评者看来,巴菲特的联邦税负实际上是其资本利得的个人所得税加上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及其旗下其他公 销行业的工作机会丰富多样 司缴纳的公司税之和。美国国会税务报告系统(CRS)对此并不认同,并得出结论,许多资本利得收入并非首先要缴纳公司税。其他评论员则认为,部分公司税负以更高的价格转嫁给了公司产品的消费者,并以更低的工资转嫁给了公司员工。事实是,公司所得税的经济影响是未知且不可知的——这正是政客们青睐公司税的原因之一。